瓦轴B(2007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不领薪酬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董事和高管薪酬计划分别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7] 工作机制 - 下设工作组提供相关资料[5] - 根据工作需要开会,特定情形十日内开临时会,提前3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