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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600965) - 福成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福成股份福成股份(SH:600965)2025-05-26 16:00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8] 特殊披露情况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时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8]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进展或变化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总额等发生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1]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1] - 预定披露信息提前泄露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0] 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过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核对等流程[23] - 定期报告由总部各部门和子公司提供资料,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24]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2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和了解公司情况[31]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32]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32] - 独立董事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3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9] 股票交易披露 - 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3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35] 其他规定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43]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46]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6] - 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7]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7] - 本办法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8]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