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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600965) - 福成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福成股份福成股份(SH:600965)2025-05-26 16:00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管理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11]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总体监督[13] - 信息披露部门负责组织审议和披露,财务部门负责记录、统计和过程监督[13] 交易审议程序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 30 万元(特定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0.5%以上(特定除外),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5%以上(特定除外),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26]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为控股股东等需反担保并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26]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32] - 关联交易公告应符合格式指引要求[32][3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33] - 本制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