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1243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3] - 已发行股份数为853675319股,为普通股[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2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经股东会审议[10] 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10] - 与非关联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11] 股东大会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需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5] 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8][29] - 若无重大投资等事项,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8]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3][34] 章程修订 - 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37]
广电电气(601616)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