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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广电电气广电电气(SH:601616)2025-05-26 17:31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经2025年5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重大事件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事件[17]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18] 其他规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出现,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事项[18]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3] - 控股子公司召开会议,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8] - 投资者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3日内需报告、通知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股票[29] - 投资者持股达5%后,每增减5%需报告和公告,3日内不得买卖股票[30] - 投资者持股达5%后,每增减1%需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违规买入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公司派2人以上陪同特定对象参观,并专人回答提问[34]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报上交所备案[38] - 公司已披露信息报刊资料及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公司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后的2个交易日内,将制度报上海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并披露[42] - 公司对制度作出修订,应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报备和上网程序[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