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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电电气广电电气(SH:601616)2025-05-26 17: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8] - 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提前7天通知[18]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3]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8] -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情况[8] - 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和收购、兼并等重大投资活动[8] 审计委员会协调 -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审机构沟通[15][16] 审计委员会报告 - 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6][18] 审计委员会权限 - 披露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上市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19]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次并出具报告[14] 细则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