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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广电电气广电电气(SH:601616)2025-05-26 17:31

制度信息 - 制度经2025年5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 保密与管理 - 董事等涉密人员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5]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 报送要求 - 无依据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有依据报送需审核[6] - 报送时需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6]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6] 材料保管 - 外部信息使用人相关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至少10年[7] 法规遵循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并及时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