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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电电气广电电气(SH:601616)2025-05-26 17:31

委员会规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2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9]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说明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