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电气(601616) -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5月26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7] - 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提前7天通知[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0]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表决方式多样[12] 实施与解释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