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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002877)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智能自控智能自控(SZ:002877)2025-05-26 18:30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346 号 致: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周一)14:00 开始在无锡市新吴区锡达路 258 号 101 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以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