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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极光南极光(SZ:300940)2025-05-26 18:26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62名,代表110,533,236股,占比49.6456%[4]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4名,代表97,853,136股,占比43.9504%[4]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58名,代表12,680,100股,占比5.6952%[4] - 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58名,代表12,680,100股,占比5.695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0,473,136股,占比99.9456%[6]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2,640,000股,占比99.6838%[9]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0,493,136股,占比99.9637%[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2,640,000股,占比99.6838%[12]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0,492,336股,占比99.9630%[13]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2,619,200股,占比99.5197%[14] -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议案总表决:同意110,472,336股,占比99.9449%;反对39,400股,占比0.0356%;弃权21,500股,占比0.0195%[16] - 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2,619,200股,占比99.5197%;反对39,400股,占比0.3107%;弃权21,500股,占比0.1696%[16] - 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总表决:同意110,428,336股,占比99.9051%;反对82,600股,占比0.0747%;弃权22,300股,占比0.0202%[17] - 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2,575,200股,占比99.1727%;反对82,600股,占比0.6514%;弃权22,300股,占比0.1759%[17] 其他 - 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18] - 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为李运、廖敏[18]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9]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备查文件[20]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为备查文件[20]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