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陆毅)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3] 独立董事相关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需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4]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