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隆基绿能隆基绿能(SH:601012)2025-05-26 19: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请求及反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股东会召集持股比例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股东提临时提案,发出提案通知至会议决议公告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6] 股东会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提案及会议变更公告 - 提案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31]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7] - 股东会决议应充分说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37]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4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6]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规则生效及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50] - 出现《公司法》等法律、章程修改与本规则抵触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情况,公司应修改本规则[51]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1] 内容披露 - 公司可选择对篇幅长的内容作摘要性披露,全文需同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52] 规则释义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2]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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