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5年3月1日由深圳市雅致轻钢房屋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8551331M[2]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0,778.2513万股且均为普通股[3] 法定代表人及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成员3人[26] -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同等[6] - 股东享有获得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多项权利[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23] - 董事需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3]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5]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35]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行使多项职权并列席董事会会议[36] -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等规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3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1]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4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44]
南山控股(002314)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