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1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7364.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0778.2513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70778.2513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4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独立董事3人[78]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事项[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6]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9]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4]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75%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18]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3]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会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南山控股(002314) - 公司章程(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