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8]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0]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辞职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6]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19]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2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阻碍[25]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5]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南山控股(0023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