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00231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9]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权限 - 董事长有权决定未达标准关联交易[12] 关联资助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参股公司资助经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担保经程序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5] 关联交易期限额度 - 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额度使用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不超投资额度[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7]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程序披露[17] - 众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程序披露[17] - 超三年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7]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举行会议,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20]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通过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