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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301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科江南中科江南(SZ:301153)2025-05-26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4]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8][9] 工作要求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0] 会议流程 - 定期会议主任直接发通知,临时会议有提议流程[20] - 会议通知提前7日送达成员,记录保存10年[14][15] 其他规定 - 成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关联事项提交董事会[17][21] - 规程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