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展历程 - 2017年5月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新股[8] - 2017年6月6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交易[8] - 2024年11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47198.0615万元[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10]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激励对象1470人[13] - 拟授予股票期权1270.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68%,首次授予1016.00万份,占2.14%,预留254.00万份,占0.54%[16] - 2021 - 2025年及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合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9.83%[17] 激励对象分配 - 财务总监张绚获授股票期权8.00万份,占授予总数0.63%,占总股本0.02%[19] -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469人获授1008.00万份,占授予总数79.37%,占总股本2.13%[19] 激励计划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相关程序[20] - 预留权益授权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认[20] 行权相关 - 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22]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72.60元[26]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占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7.63%,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93.52元/股[3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占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5.24%,前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为96.49元/股[31]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22%[23]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24%[23] -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26%[23] - 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28%[23]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5 - 2028年,2025年营业收入目标值38.00亿元、触发值37.09亿元[34] - 预留授予部分若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之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9年,2029年营业收入目标值60.00亿元、触发值54.69亿元[36] - 年度营业收入值A≥Am或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B≥Bm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为100%[34][36] - 年度营业收入值An≤A < Am或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Bn≤B < Bm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为80%[34][36] - 年度营业收入值A < An且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B < Bn时,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为0[34][36] - 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优秀(A)标准系数为1.0,合格(C)为0.6,不合格(D)为0[3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7]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7] -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不低于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5%[31] - 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37]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取消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办理注销[38] - 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需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39]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专业意见并及时披露[39] 审议流程 - 2025年5月26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42]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十日[42][44] - 监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五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2][44] - 独立董事将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42][47][51] - 股东大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7] - 股东大会审议时激励对象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47] 其他说明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股票期权提供财务资助[48][51][52][53] - 《激励计划(草案)》已获现阶段批准,最终实施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1][53]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51]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50][51][53]
圣邦股份(300661)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