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濠光电(301051)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54,498,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092%[5] -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51人,代表股份463,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2%[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54,274,27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7%[7]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803,07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358%[14] -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54,274,275股,占比99.5877%;中小股东同意239,275股,占比51.5729%[17]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54,273,785股,占比99.5868%;反对224,260股,占比0.4115%;弃权910股,占比0.0017%[31] 其他情况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为杨康、李婷[35]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35]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