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71-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71-1 号 致: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海优新材"或"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称"《试点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以下称"《指引 1 号》")的相关规定,北京国 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海优新材的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