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 |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7 | | --- | --- | ---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及鉴证报告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144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兴齐眼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