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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601311)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骆驼股份骆驼股份(SH:601311)2025-05-27 20:00

会议安排 -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 - 2025年5月7日公司刊登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7] - 2025年5月27日14:00现场会议在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8]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0,470,215股,占比35.8413%[10] - 网络投票股东2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85,679股,占比1.0813%[10] 议案表决 - 《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获高比例同意通过[12][14][15][16][19][20][21][22][25][26][34] - 选举刘长来、黄云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获高比例同意[36][40] 特殊事项 - 议案5、6、9、14、20、21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披露结果[43] - 议案20、21选举董事,累计投票逐项表决[43] - 议案9、12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3] - 议案16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3] 决议有效性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