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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301220) - 公司章程
亚香股份亚香股份(SZ:301220)2025-05-27 2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2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770840元人民币[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77084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周军学认购股份29636950股,股权比例56.45%,出资时间2016 - 03 - 18[18] - 昆山鼎龙博晖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8221500股,股权比例15.66%,出资时间2016 - 03 - 18[18] - 王冰青认购股份2625001股,股权比例5.00%,出资时间2016 - 03 - 18[18] - 上海汉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625000股,股权比例5.00%,出资时间2016 - 03 - 18[18] - 苏州永鸿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股份2099993股,股权比例4.00%,出资时间2016 - 03 - 18[18] - 郁颖挺认购股份1968751股,股权比例3.75%,出资时间2016 - 03 - 18[18]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形下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7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2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9] 审计委员会与战略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6][14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9]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52] 管理层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15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62] 财报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前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167][16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9] -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20天通知[184][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1]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清算,董事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