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均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7] 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指定媒体披露信息[9]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起因、状态和影响[12] 未完成交付或过户披露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披露原因等,此后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18] 子公司会议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6] 报告流程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8]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28]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28] 文稿审核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4]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3] 宣传文件发布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34] 培训与检查 - 董事会秘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2] - 独立董事对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重大缺陷处理[33]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8] 财务制度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9][4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信息披露承担相应责任[46]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披露造成损失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48] 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47] - 公司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7]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4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52]
亚香股份(30122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