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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5月)
新国都新国都(SZ:300130)2025-05-27 20:47

问责制度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子公司参照执行[3] - 问责原则含制度平等、权责对等[4][5] - 问责事项涵盖履职不力等多方面[7] 问责方式与处理 - 有行政、经济问责,可附带处罚[10][11] - 实施股权激励可对违规人员限制[13] 免责与处罚 - 表决异议等可免责,情节轻微可从轻[14][17] - 情节恶劣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7] 问责程序 - 不同人员问责提出主体不同,实行回避[18] - 问责前听取意见,决定后可申诉复核[19][2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22]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