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3001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2008年4月2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4] - 2010年10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4]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于5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激励对象总计73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15][59] - 拟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5%[17] 激励计划分配 - 公司经营决策层获授150万份,占授予总数7.89%,占总股本0.26%[21] - 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获授1750万份,占授予总数92.11%,占总股本3.08%[21]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为12个月[24][26] -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12 - 24个月,可行权数量占比50%[29] -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日起24 - 36个月,可行权数量占比50%[29] 行权条件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40]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系数为100%,不合格系数为0%[43] 价格相关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5元[32] -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1.16元,前60个交易日均价为每股22.60元[32] 后续流程 - 实行激励计划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等一系列程序[56][57][58][58][59]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已公告相关文件,后续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