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16] - 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应程序并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变更需重新审批[15] - 公司应及时通过上交所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9] - 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出资额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0]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2]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 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违规向其提供资金[27] - 本办法“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过半数”不含本数[30]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本办法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等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
统一股份(600506) -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