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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鹏鹞环保鹏鹞环保(SZ:300664)2025-05-28 17:1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无副董事长和职工董事[11] - 董事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上半年审议年报,下半年召开[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董事会开临时会议[2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情况全体董事同意另定[27]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30] 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 财务资助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交易提交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其他规则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30] - 提案人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提案,紧急提案符合条件可在会议召开日4日前提交[30]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32]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3]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3] - 公司每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组织上报,董事会在权限内审议批准[34] -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可采用电子通信等方式,表决结果需参会董事签字确认[35] - 会议表决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37]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8] - 董事会讨论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意见[39]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确等可要求暂缓表决[3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9]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40]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2]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