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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鹏鹞环保鹏鹞环保(SZ:300664)2025-05-28 17: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可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 理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如有)的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 一。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1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 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