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300664) - 子公司管理办法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管理,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部分用语含义为: (一)"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将其划分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两类企业。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 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下股份,且对其经营与决策活动 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四)"子公司管理",是指公司作为股东,对子公司设立、运营及退出等过 程中与股东权利有关事务的管理行为。 (五)"股东派出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推荐)到子公司中的股东代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委派(推荐)并经子公司董事会(董事)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