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元集团(601568) -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 公司须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3]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等报告[7]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6]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及相关业绩公告、摘要[13]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13][14]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应公告原因等[14] - 变更披露时间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原则上只接受1次变更[14] 特殊情况披露 - 当年累计亏损额达股本总额1/3时应披露[2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等应披露[22]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1] 人员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2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及档案管理[32][33] - 财务部门与证券法务部负责定期报告拟定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审定[39] 违规处理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人员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4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备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