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4000.01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9412894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59412894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和AstraZeneca AB持股比例均为30.2564%[13] - 发起人ZYTZ Partners Limited持股比例为1.4354%[13] - 发起人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15.9588%[13] - 发起人LAV Dizal Hong Kong Limited持股比例为4.9709%[13] - 董事会可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依章程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公司决策与治理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行为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9][6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7]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4人[99]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3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3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35]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5000万元[136]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3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56][157][15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4]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64]
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