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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603333) -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尚纬股份尚纬股份(SH:603333)2025-05-28 18:47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批准特定金额的对外捐赠事项[10] - 特定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11] - 特定交易情形由股东会审议[12] - 特定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5] - 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前通知各股东[3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34]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特定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6]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有通过要求[48] 董事选举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董事候选人[28] - 职工代表董事人选由特定形式选举产生[30]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57]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9]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有通过要求[60] - 董事会有权决定特定对外捐赠等交易[60] - 董事长可决定特定对外捐赠等事项并报董事会备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