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6]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1]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6]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超30%[14] 信息披露 - 募集资金置换等事项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1] - 现金管理等相关内容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董事会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24] 项目论证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7]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7]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17] 核查监管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时相同[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