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况,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会议[6] 会议通知与变更 - 董事会秘书提前十日发书面会议通知[6] - 变更会议事项,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出席与决议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0] - 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4] 会议材料与纪要 - 董事会秘书会前十五天汇总议题提案报召集人[12] - 会前十天送交参会人员文件参阅[12] - 参会人员会前三天提书面修改意见[13] - 会议记录经董事审阅签名确认[19] - 可编写会议纪要由董事长签发[19] 档案保管与公告 - 会议档案保管一年后移交,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19] 决议实施与规则说明 - 董事长或代表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9] - 规则与法规抵触自动失效[21][22]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批准生效[22]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或不含本数说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