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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粤电力粤电力(SZ:000539)2025-05-28 20:02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根据主任委员、1/2以上委员联名提案召开并提交结果给董事会[12] 职责与流程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报告[7] - 决策前收集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11] - 召开会议评议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11]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18] - 2025年5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