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1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00万股[8] - 公司于1995年6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外资股21325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028.3986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5028.3986万股,含人民币普通股445187.5986万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79840.8万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公司利益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通过[51]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73] -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7]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任意公积金提取不超过当年税后利润的25%[9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0]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04]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1名,由董事会聘任[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6]
粤电力A(000539)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