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87124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规定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1][13]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 审计人员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9]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10] 审核与披露 - 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质量[15] - 要求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其他规定 - 有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制度以法律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21][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