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87124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 制度于2025年5月28日生效实施[27][28] 报告义务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是报告义务人之一[8]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或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10]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占比超0.2%且超300万元[11]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超10%[1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重大变更[12] 报告要求 - 出现重大事件当日报告,可续报进展[16][17] - 各部门、子公司在特定时报告重大事件[1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办公室执行[8] 业绩预告 - 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报告[19]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19] 信息告知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0]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告知公司[20] - 受托持有5%以上股份应告知委托人[21] 关联信息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关系变化说明[21] 信息提供 - 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外供不早于公告时间[23] - 宣传稿件涉重大信息需经批准发布[23] 责任追究 - 瞒报等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