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博液压(87124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5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0] - 多类高额或高风险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9] 流程规定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2] - 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评估后形成书面报告送交董事会办公室[19] - 财务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管理,按季度填报情况表[29][30] 后续管理 - 需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15]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19] - 公司应披露担保总额及占比[19] 生效条件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