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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博液压(8712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威博液压威博液压(BJ:871245)2025-05-28 20:17

会议审议 - 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临时股东会提议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8][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5]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发言规定 - 登记发言人数一般限10人,超10人抽签决定[22]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交易事项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股份处理 - 控股子公司特殊原因持股应1年内消除情形[25] - 股东违规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6] 提名权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7]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