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86,677,113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向法院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6] -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应足额缴纳并赔偿公司损失[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但不适用于日常经营活动[9] - 公司召开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2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4] - 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总额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时,公司应披露相关说明[35]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二十一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2]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1] -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章程》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42]
天宸股份(600620) -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