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688425) -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制度概况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0年4月28日通过,2023年2月22日修订,2025年5月29日再次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及子公司间资金管理[5] 资金占用情况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7] - 公司不得通过12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13] - 设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3] - 总经理负责日常资金管理,总会计师协助并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5] 检查机制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等情况[17]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17] -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督促披露[17] 责任与处理 - 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对责任人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20]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侵占立即冻结相关股东股份[20]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符合条件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并报批[21] - 控股股东等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21] 违规追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董事会追究责任[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