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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化工(600470) - 六国化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
600470六国化工(600470)2025-05-29 17:01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各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 第五条 公司须为各专门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 投资部承担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各专门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九条 各专门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战略委员会召 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其他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 换届后首次组成委员会时)或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内选举产生,其中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须由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