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6004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 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均应在 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 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 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决 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并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 上陈述自己的意见。公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被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 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 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 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 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 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