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董事会秘书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 最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士不得担任[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履职时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0] - 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10] - 任期三年,自聘任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可连聘连任[21]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22]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23] - 聘任前需向深交所报送推荐书等材料[21]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23] - 解聘需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2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筹备需按规定完成并送达通知及资料[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3] - 股东会召开前需取得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名册并核对资格[13] - 股东会召开前需将相关资料置备于会议地址供股东查阅[13]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等内容[14] 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公告季度报告[16]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16] 股份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