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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吉大正元吉大正元(SZ:003029)2025-05-29 17:01

财务资助规则 - 不得为特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可提供[3] - 对持股不超50%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3] - 对外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特殊情形与流程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5]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无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可免部分规定[6] - 申请资助单位提交报告,经审核后安排审议,资助前做好风险调查[8] 披露与后续管理 - 披露资助事项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公告含资助事项概述[9][10] - 已披露资助出现问题应及时披露情况和措施,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11][12] - 对外提供资助后十二个月内,除已收回外不进行特定资金操作[12]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提供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助适用本制度[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