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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吉大正元吉大正元(SZ:003029)2025-05-29 17:0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交易方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9] 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审议[13][15] 特殊交易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接受担保主体需提供反担保[13]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非实际控制人控制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日常监管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21]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等情况,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违规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责成关联方清偿[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应在发现后一个月内上报具体情况[23] 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审议流程 - 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交易要求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了解交易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交易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