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600444) - 《国机通用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5][1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12]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表决[17][22]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24] 委员会设置 - 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1]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1]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高管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2] 职责分工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准备工作并提交提案[36] - 经理拟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等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后实施[36] - 提名委员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提名,报董事会审批[36] 其他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5年内有效[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29] - 董事长闭会期间可签署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及资产抵押合同[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改,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0]